一、建立容缺机制,全力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工作。针对露天煤矿因临时用地短缺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的情况,建立容缺机制,加快手续办理进度,尽快释放产能。目前,全旗正常生产煤矿104座,1-6月份全旗累计销售煤炭16033.6万吨。
二、督促煤矿企业安全高效释放优质产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督促企业履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优质先进产能的释放。目前,29座煤矿已获得产能核增批复,核增产能4720万吨;年内又有2批10座煤矿被国家发改委列入核增产能煤矿名单,拟核查产能1500万吨,力争年底前新增煤炭应急产能2000万吨左右。
三、积极引导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目前,中长协合同累计签订27142万吨,落实应急保供广东、浙江、上海电厂2300万吨。7月27日,落实国家发改委应急保供大唐、华能共计1180万吨,保供协议正在签订。
四、全面落实各项保供稳价政策。加强监测煤炭生产、流通各环节价格,抓好中长协履约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煤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行为,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积极协调铁路运力,提高运输能力。目前,中长期协议价格和应急保供价格都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在合理价格区间运行。
五、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基础建设,加大产能核增煤矿检查频次,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为煤炭保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