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2 10:49:00 作者: 来源: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分享: |
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学习经常化。推动重大理论党组书记讲、重要精神成员讲、热点问题专家讲“三位一体”的讲学模式,严格落实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的规定。推行学习预告制,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提前发出学习通知,中心组成员提前预知学习内容,做好学前准备,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克服工学矛盾,形成了学思结合、工学相长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定计划措施,保证学习规范化。按照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市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最新创新理论成果和民政业务知识,确定专题学习内容,制定了学习计划,确定具体学习篇目,使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具体明确、有章可循。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学习多样化。围绕学习专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在传达学习内容后发表自我体会,同时,引导与会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交流,变“被动学”为“互动学”。在沿用成熟传统学习方式的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作讲座、身边人身边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将课堂搬到红色资源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式学习,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激发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学习实践化。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化理论学习、破解难题的重要途径,真正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中心组成员带头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对标学习考察调研,全年累计考察调研时间不低于60天。在调研过程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长效机制。